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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,所向无敌之心

第二百七十四章 两心三肺之体,所向无敌之心 (第1/2页)

人头飞起,血泉喷涌!
  
  孟长河抽出并拢如刀的手掌,紧紧攥住那颗仍在跳动的心脏。
  
  像是握住成熟饱满的殷红桃子,轻轻一捏。
  
  大股的血水噗呲冒出,浸透在五指之间。
  
  黏糊的汁液溅在阴鸷面皮上,进一步刺激他内心的杀戮欲望。
  
  身穿云鹰袍的缇骑尸身,无力地仰面倒下,眼中残留浓重的惊恐。
  
  “多好的味道啊!原来杀人割草,竟是这般痛快!血神无上,诚不欺我!”
  
  孟长河仰起头,用力捏爆手中的心脏,好似想要挤出更多血水。
  
  滴答,滴答。
  
  如饮美酒,醇香浓郁。
  
  不多时,他的唇齿之间尽是殷红,眼中闪过迷醉之色。
  
  仿佛食人的恶鬼罗刹,显得格外可怖。
  
  呜呜呜,阴风阵阵,好似鬼哭神嚎,卷过凄冷泥地。
  
  此处是黄泥大岗偏北的一条小路,约莫有三十余名云鹰缇骑从这里经过。
  
  片刻不到的时间里,埋伏其中的孟长河就将这些人杀得一干二净。
  
  他曾为北镇抚司的千户,只差一步就可以换血大成,铸成法体,武功境界自然不差。
  
  尤其面对一帮云鹰缇骑,更是如屠夫杀鸡宰牛,没有任何难度可言。
  
  “北镇抚司……呵呵,若非敖景欣赏那个泥腿子,故意打压,我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!”
  
  孟长河心中愤懑,犹如火上添油,凭空窜起熊熊烈焰。
  
  他当年扶持林碌那个蠢货,给自己四处敛财,积累兑换武道资粮。
  
  想的是,早些晋升四重天,把与之竞争的周行风和徐应求踩下去。
  
  再立下几次无可争议的大功劳,或者投靠朝中的几位公侯。
  
  北镇抚司指挥使的宝座,极为可能会落到自己手里。
  
  届时,成功摆脱严盛的操控,锦娘也不用再受辱。
  
  只可惜,时运不佳,欠缺几分。
  
  孟长河暗中买卖百户、总旗、小旗这些官位,已有七八年之久。
  
  俗话说,夜路走多了,迟早撞到鬼。
  
  谁能想得到,他会碰上那个桀骜不驯,蔑视上官的纪渊。
  
  而且,不仅没有压服那个泥腿子,反而还走了天大的霉运。
  
  莫名其妙被孤弘子和余东来牵连进去,沾上白骨道余孽的脏水。
  
  最后惹来指挥使敖景的雷霆震怒,直接被夺去官身。
  
  直接从高高在上的五品千户,跌下云端,成了金刀严府的赘婿。
  
  受尽府中下人的背后议论,冷嘲热讽,以及各种羞辱。
  
  念及于此,回忆种种。
  
  孟长河胸膛起伏,怒火更烈。
  
  他的双眸赤红,好似滴血。
  
  “已经剪除两股了,还剩下几个小旗,倒也不急着杀掉,慢慢玩。”
  
  他体会着这股怒气、杀意与凶戾,嘴角挑起残忍笑意。
  
  默默运转内息,四肢百骸生出莫大的吸力。
  
  每一寸血肉都像是活转过来,不断地叫嚣着饥饿。
  
  皮膜胀起,筋肉蠕动,好似撑裂肌体,绽出几道狰狞的口子。
  
  犹如嘴巴张开啃噬,将黏糊的血水、炸碎的肉块,统统吞吃进去。
  
  这就是血神的恩赐!
  
  无需什么资粮的供养!
  
  因为,对于血神门徒而言。
  
  众生万灵皆为牲畜,无一不可杀之,不可食之!
  
  再者,每一次精彩而残暴的杀戮毁灭,都会得到血神的注视。
  
  倘若表现得好,便能得到垂青与恩赐。
  
  比起潜心苦修,效命朝廷,不知要胜过多少!
  
  “只等杀尽这些杂鱼,差不多就能养出第二颗心脏了!
  
  若摘下严盛的脑袋,剥皮拆骨,再添几分血罡之能,
  
  真体就可大成!”
  
  孟长河舔了舔嘴角,眼中浮现激动之色。
  
  他所炼的血罡真体,大成之后。
  
  可以脱胎换骨,生出两心三肺。
  
  生机之强悍,堪称世间罕见。
  
  即便被刀剑枭首,也能再活个一时半刻。
  
  倘若推动到气海四境,凝练真罡入体。
  
  号称,血罡不灭,生机不绝!
  
  比起黑龙台那些需要昂贵功勋兑换的上乘绝学,更显强大与诡谲!
  
  “就是不知道严盛那个老家伙,能否拖得住秦无垢!
  
  赵无烈除掉纪九郎后,也许还会对我下手!
  
  毕竟,只有死人才能永远保住秘密,做到万无一失……
  
  哼哼,虽然血鹰卫没有登记在兵部名册上,但我手上有赵无烈的铁鹰令牌,这可做不了假!
  
  如若交给北镇抚司,按照敖景的暴烈性子,自己看重的天骄种,还有收养的义女,
  
  都死于鹰扬卫的刺杀……哈哈哈,那就有好戏看了!”
  
  孟长河眸光闪烁,神色阴鸷。
  
  肌体表面萦绕着层层血色火焰,剧烈燃烧,不断跳跃,像是富极其有灵性一样。
  
  他深吸一口气,环顾四周。
  
  见到散落的残肢碎肉,滚动人头。
  
  五指如钩,似鹰爪张开。
  
  气机翻涌之间,摄拿数十口腰刀,猛地插入泥地。
  
  再逼出一点精血,使之漂浮于半空。
  
  又用几十颗人头堆成稍小的京观,似是举行某种祭祀。
  
  口中念念有词,吐出拗口而晦涩的音节:
  
  “血祭血神……”
  
  随着祈祷开始,孟长河体内如同擂鼓。
  
  他的那颗心脏狂跳不已,好像随时都要震破皮肉,挣脱出来一样。
  
  周身大团血肉被使劲挤压,仿佛水泵般喷出浓郁血气。
  
  忽地,筋骨皮膜像是猛地被拉开,发出弓弦崩弹的炸裂声音。
  
  胸口下方,不知何时凝聚出拳头大小的模糊之物。
  
  像是开闸泄洪,雄浑的血气反复冲刷,浇灌精神。
  
  从而使得那团血肉渐渐清晰,形成第二颗心脏。
  
  血魇之心!
  
  可以不断地吸收血能,对五脏六腑进行修复。
  
  除非受到致命的伤势,否则都能吊住一口气,治愈回来。
  
  “血神在上,为我见证!祝我功成!”
  
  孟长河很快就完成转化,铸成的血罡真体更进一步。
  
  还差两肺,就能突破换血三境,冲击四重天。
  
  到时候,便是赵无烈、敖景。
  
  那些平时卑躬屈膝,奉为大人物的武道高手。
  
  他也能与之放手一战,不用畏首畏尾!
  
  “想要成为血神钦定的圣子,必须拥有百胜之绩,无敌之心,强绝之力!
  
  我定能……做到!”
  
  孟长河那双血红眸子,掠过强烈的渴望。
  
  他望向黄泥大岗的另一方,那处大片的茅草丛。
  
  原本打算继续绞杀那几个小旗的念头,一下子消散殆尽。
  
  杀死强大的敌人,斩杀危险的猎物,置身于修罗沙场,屠数城灭一国……这才是血神门徒应该做的事。
  
  “没错,严盛,秦无垢,纪渊,血鹰卫……他们都是扎在我心头的尖刺,非要拔出来才能痛快!
  
  若能拧下这些人的脑袋,我就能晋升为‘门徒’,得到更好的恩赐!”
  
  孟长河心思浮动,耳边似是传来战鼓、兵戈的虚幻声音。
  
  杀戮欲望高涨之下,他的衣袍飘动,犹如一道血影窜入山林。
  
  ……
  
  ……
  
  “他竟一举斩杀六大换血!这泥腿子初入换血就如此强横!究竟成了几条气脉?”
  
  严盛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余光瞥见茅草荡所发生的那一幕,似是感到万分惊诧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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